“三证合一”后涉税事宜产生什么新变化?
“三证合一”究竟是哪三证?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档要求,“三证合一”登记规章制度就是指将公司登记时先后申请办理,各自由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核发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品质质量监督单位核发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税收单位核发税收登记证,改成一次申请办理、由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核发一个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体制改革,能够进一步便捷公司注册,不断促进产生全民创业、大众创业风潮。
“三证合一”后涉税事宜产生什么新变化?
一是无需开展税收登记,已不领到税收登记证。公司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在进行填补数据采集后,凭载入统一编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可替代税收登记证应用。
二是针对工商局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已不反复收集;别的必需涉税基础信息,可在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立即收集,相继补足。产生变化的,由公司立即向税务机关申请变动,税务机关立即升级税务部门中的公司信息。
三是公司申请办理销户登记,须先向税收主管部门申请清税,填好《清税申报表》(附后)。公司可向国税局、地税局任何一方税收主管部门明确提出清税申请,税务机关审理后将公司清税申报信息另外传送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局、地税局税收主管部门依照分别岗位职责各自开展清税,特惠申请办理。清税结束后一方税务机关立即将本单位的清税結果反馈机制给审理税务机关,由审理税务机关依据国税局、地税局清税結果向经营者统一出示《清税证明》,并将资源共享到互换服务平台。在清税后,经检举等案件线索发觉少报、少缴税金的,税务机关将基本信息传到登记行政机关,列入“信用黑名单”管理方法。
为促进“三证合一”工作中的进行,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信息科技的支撑点功效,完成各单位数据共享、资源共享,提升 工作效率。另外,提升税务服务,构建优良的税款办公环境,保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创新成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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